江苏“十三太保”是二级财政?这个说法是误解
江苏“十三太保”是二级财政?这个说法是误解
江苏“十三太保”是二级财政?这个说法是误解江苏省地市足球联赛——“苏超”火爆,也让(ràng)省内13个地市的均衡发展实力受到关注(guānzhù)。网络有观点认为,江苏之所以能形成(xíngchéng)目前的“十三太保”均衡发展态势,原因之一是江苏省是全国唯一一个地级市实施(shíshī)“二级财政”,即13个地级市无须向省级财政缴纳(jiǎonà)财政收入,直接向中央财政缴纳,从而增强地方财力促发展。
江苏省经济(jīngjì)发达,财政实力强。2024年江苏省一般公共(gōnggòng)预算(yùsuàn)收入稳居全国第二,仅次于广东。13个地市中,苏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约2459亿元(yìyuán)稳居省内首位,南京(1596亿元)、无锡(1210亿元)位列二三均超千亿,南通(nántōng)(701亿元)、常州(698亿元)、徐州(560亿元)超500亿元,盐城、泰州超400亿元,扬州、镇江(zhènjiāng)、淮安、宿迁超300亿元,收入规模(guīmó)最小的为连云港(287亿元)。
不过,第一(dìyī)财经记者多方了解到,江苏省(jiāngsūshěng)地市“二级财政”说法是误解,事实上江苏省地市也需要向省级财政缴纳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。
中国采取的是分税制财政(cáizhèng)管理体制,按税种(zhǒng)划分中央与(yǔ)地方收入。比如第一大(dà)税种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(五五分成),因此国内增值税收入,中央财政拿走50%,剩下的50%归地方,而各省份财政体制不同,省、地市、县按一定比例分享这一收入。
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告诉第一(dìyī)财经,中(zhōng)国是(shì)一级政府一级财政,并不存在网上说的“二级财政”。一些人士看到江苏、浙江(zhèjiāng)等预算表中,省级政府一般(yìbān)公共预算收入很少,几乎没有参与地市分成(fēnchéng),以为下属市县没有上缴省级收入,实际情况并非如此。从一个省来看,严格来说有四级财政,即省、地市、县(区(qū))、乡(镇),由于目前乡镇的财政基本都归区县管理,所以实际上是(省、地市、县)三级财政。但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来说,由于行政层级少了一级(仅有市(yǒushì)、区),因此财政级次也少一级。
江苏省一位地市级官员(guānyuán)也告诉第一(dìyī)财经,对该省地市来说,从来就没有“二级财政”说法。
事实上,无论是从(cóng)江苏省财政(cáizhèng)体制相关文件,还是从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预算报告数据,江苏省13个地市都需要(xūyào)向省级财政上缴一定的财政收入。
根据《江苏(jiāngsū)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》(下称《草案》),2024年江苏省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约6022亿元,占全省(quánshěng)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比重约37%。其中,江苏省省级2024年获得的税收收入(shuìshōushōurù)仅(jǐn)23亿元。省级获取税收收入占全省税收收入(约7642亿元)比重仅0.3%。江苏省级仅分配(fēnpèi)少量城建税和个税,以及中央财政分配江苏省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(suǒdeshuì),这在(zài)全国来看并不常见,跟当地财政管理体制有关。
上述省级财政几乎分(fēn)走全省极小比重的(de)税收收入的局面,或许正是一些人士认为(rènwéi)江苏地市无须向省级财政上缴(shàngjiǎo)收入的证明,从而误以为地市无需(wúxū)向省级财政上缴财政收入。但是,《草案》中还可以看到,2024年省级转移性收入中,有一项是下级上解(shàngjiě)收入约2055亿元,这占了上述当年省级总收入比重约34%。这里的“下级”正包括了13个地市及部分区县。
一位江苏官员告诉第一财经(cáijīng),江苏地市“二级财政”说法跟当地实际财政体制完全(wánquán)不符,因为省财政每年都会核定各市县对省上解数据。
上图为江苏2024年省级一般(yìbān)公共预算(yùsuàn)收入执行情况表,来自江苏省财政厅
由此可见,网上所谓的江苏省地市“二级财政”说法(shuōfǎ)是(shì)误解(wùjiě),对地市而言,仍是“三级财政”,即需要向省级和中央上缴一定的财政收入。
根据(gēnjù)中央部署,江苏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在不断优化当地财政(cáizhèng)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,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政府间收入划分。
2024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(yìnfā)《关于(guānyú)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适度强化了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,推进该省收入(shōurù)划分。
比如,《通知》称,将税基(shuìjī)流动性(liúdòngxìng)强、区域间分布不均、年度间收入(shōurù)波动(bōdòng)较大的税收收入作为省级收入或由省级分享较高比例,将税基较为稳定、地域属性明显的税收收入作为市县(shìxiàn)级收入或由市县分享较高比例。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适时调整省与市县税收收入分享方式,将“增量集中”调整为“按(àn)比例直接分享”。逐步统一省与市县非税收入的分享方式。
(本文(běnwén)来自第一财经)
江苏省地市足球联赛——“苏超”火爆,也让(ràng)省内13个地市的均衡发展实力受到关注(guānzhù)。网络有观点认为,江苏之所以能形成(xíngchéng)目前的“十三太保”均衡发展态势,原因之一是江苏省是全国唯一一个地级市实施(shíshī)“二级财政”,即13个地级市无须向省级财政缴纳(jiǎonà)财政收入,直接向中央财政缴纳,从而增强地方财力促发展。
江苏省经济(jīngjì)发达,财政实力强。2024年江苏省一般公共(gōnggòng)预算(yùsuàn)收入稳居全国第二,仅次于广东。13个地市中,苏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约2459亿元(yìyuán)稳居省内首位,南京(1596亿元)、无锡(1210亿元)位列二三均超千亿,南通(nántōng)(701亿元)、常州(698亿元)、徐州(560亿元)超500亿元,盐城、泰州超400亿元,扬州、镇江(zhènjiāng)、淮安、宿迁超300亿元,收入规模(guīmó)最小的为连云港(287亿元)。
不过,第一(dìyī)财经记者多方了解到,江苏省(jiāngsūshěng)地市“二级财政”说法是误解,事实上江苏省地市也需要向省级财政缴纳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。
中国采取的是分税制财政(cáizhèng)管理体制,按税种(zhǒng)划分中央与(yǔ)地方收入。比如第一大(dà)税种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(五五分成),因此国内增值税收入,中央财政拿走50%,剩下的50%归地方,而各省份财政体制不同,省、地市、县按一定比例分享这一收入。
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告诉第一(dìyī)财经,中(zhōng)国是(shì)一级政府一级财政,并不存在网上说的“二级财政”。一些人士看到江苏、浙江(zhèjiāng)等预算表中,省级政府一般(yìbān)公共预算收入很少,几乎没有参与地市分成(fēnchéng),以为下属市县没有上缴省级收入,实际情况并非如此。从一个省来看,严格来说有四级财政,即省、地市、县(区(qū))、乡(镇),由于目前乡镇的财政基本都归区县管理,所以实际上是(省、地市、县)三级财政。但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来说,由于行政层级少了一级(仅有市(yǒushì)、区),因此财政级次也少一级。
江苏省一位地市级官员(guānyuán)也告诉第一(dìyī)财经,对该省地市来说,从来就没有“二级财政”说法。
事实上,无论是从(cóng)江苏省财政(cáizhèng)体制相关文件,还是从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预算报告数据,江苏省13个地市都需要(xūyào)向省级财政上缴一定的财政收入。
根据《江苏(jiāngsū)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》(下称《草案》),2024年江苏省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约6022亿元,占全省(quánshěng)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比重约37%。其中,江苏省省级2024年获得的税收收入(shuìshōushōurù)仅(jǐn)23亿元。省级获取税收收入占全省税收收入(约7642亿元)比重仅0.3%。江苏省级仅分配(fēnpèi)少量城建税和个税,以及中央财政分配江苏省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(suǒdeshuì),这在(zài)全国来看并不常见,跟当地财政管理体制有关。
上述省级财政几乎分(fēn)走全省极小比重的(de)税收收入的局面,或许正是一些人士认为(rènwéi)江苏地市无须向省级财政上缴(shàngjiǎo)收入的证明,从而误以为地市无需(wúxū)向省级财政上缴财政收入。但是,《草案》中还可以看到,2024年省级转移性收入中,有一项是下级上解(shàngjiě)收入约2055亿元,这占了上述当年省级总收入比重约34%。这里的“下级”正包括了13个地市及部分区县。
一位江苏官员告诉第一财经(cáijīng),江苏地市“二级财政”说法跟当地实际财政体制完全(wánquán)不符,因为省财政每年都会核定各市县对省上解数据。
上图为江苏2024年省级一般(yìbān)公共预算(yùsuàn)收入执行情况表,来自江苏省财政厅
由此可见,网上所谓的江苏省地市“二级财政”说法(shuōfǎ)是(shì)误解(wùjiě),对地市而言,仍是“三级财政”,即需要向省级和中央上缴一定的财政收入。
根据(gēnjù)中央部署,江苏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在不断优化当地财政(cáizhèng)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,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政府间收入划分。
2024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(yìnfā)《关于(guānyú)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适度强化了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,推进该省收入(shōurù)划分。
比如,《通知》称,将税基(shuìjī)流动性(liúdòngxìng)强、区域间分布不均、年度间收入(shōurù)波动(bōdòng)较大的税收收入作为省级收入或由省级分享较高比例,将税基较为稳定、地域属性明显的税收收入作为市县(shìxiàn)级收入或由市县分享较高比例。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适时调整省与市县税收收入分享方式,将“增量集中”调整为“按(àn)比例直接分享”。逐步统一省与市县非税收入的分享方式。
(本文(běnwén)来自第一财经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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